GHC-V 10号工字钢携缆四轮台车装置由首车、电缆滑车、固定车(末车)组成。其规格分为I型和II型,I型电缆滑车装置适用于10#工字钢;II型适用于10#-28#工字钢,安装时加以调整。
GHC-V 10号工字钢携缆四轮台车选用注意事项
1、轨迹长度(m)
依据行车实际运转间隔由用户计算确定,另再加寄存带着四轮台车的间隔。
2、电缆长度(m)
实际运转长度+寄存小车间隔+至用电器及接线盒所必需的长度。
3、四轮台车数量
一般为轨迹总长度的1/2,用户可依据答应电缆下垂空间增减四轮台车数量。
说明
1、固定挂线架安装好后,后边应挂一挡板。
2、调整牵引头,使小车在整个行程中不碰牵引孔的上下边缘为好。
3、电缆长度为起重机跨度的1.2倍加8米。
4、调整牵引钢丝绳,使其长度小于同节电缆长度,运行时由牵引钢丝绳受力。
5、当电缆直径不等时,电缆夹间应垫以软橡皮, 使其外径基本相同,以便将电缆夹紧。
6、布电缆时,应考虑两面电缆托板受力均衡。
7、当电缆滑车为二层,三层时,要求相同。
8、滑车装置上的双垫圈为调整垫圈,当导轨不合适时,把垫圈放在固定板的内侧,以调整轨距的宽窄,出厂时按导轨为I 100*68*4.5、I 120*74*5、I140*80*5、I 160*88*6制造。非标滑车按图纸加工制作。